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第二,有明確的被告。第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第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對方沒上訴,判決書生效后,對方未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內履行債務,即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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