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拖欠的員工工資如何發放
經濟上的破產只表明一種客觀的經濟狀況,并不能說明人們主觀上對其采取的解決辦法。對企業虧損乃至還不起債的問題,并不一定要采取破產的方式解決,我國過去曾長期采取“關、停、并、轉”、財政補貼等方法處理經濟上的破產,雖然不一定合理,但在當時確實可以解決問題。
法律咨詢:公司倒閉拖欠的員工工資如何發放
公司效益虧損 面臨倒閉 員工工資尚未發放 且已拖欠了3個月的工資 如果公司宣告破產 員工工資是否能拿到手 謝謝!
律師解答:
按照《破產法》的規定,職工工資屬于第一順利償還債務,應當從破產財產中現行支付。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中的規定
第五十一條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
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連帶債務人數人被裁定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
第五十三條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本法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
第五十四條債務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該事實,繼續處理委托事務的,受托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第五十五條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被裁定適用本法規定的程序,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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